全民所有未利用地资源资产清查范围为辖区内全民所有和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体所有未利用地。具体包括: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 、盐碱地 、沙地 、裸土地 、裸岩石砾地 。
全民所有未利用地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使用权清查,并建立数据库。(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体所有未利用地仅开展实物量清查)
1、实物量清查
以清查单元(即“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成果图斑)为依据,查清全民所有未利用地资产 数量 、用途 、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
提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成果中全民所有未利用地,制作全民所有未利用地资产清查 底图,按图斑编号对土地用途、面积和空间位置等信息进行清查,形成未利用地资源资产实 物量矢量数据 。
2、经济价值核算
国家负责制定全民所有未利用地资产清查价格测算方法与参考标准,作为各地核算未利 用地资产经济价值的指导标准。
3、使用权清查
使用权清查根据地籍调查成果(确权登记成果)、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信息平台数 据, 以宗地为清查单元开展 。选择“权利类型(QLLX) ”为“ 国有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的 宗地,查清宗地面积 、坐落 、使用权人 、地类 、供应方式 、批准用途 、合同金额 、供应时间 等使用权相关属性信息, 形成资产使用权状况矢量数据 。